國務院日前批轉發展改革委《關于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》。全文如下:
關于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
發展改革委
201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*年,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務,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。根據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》和今年《政府工作報告》的部署,現就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提出以下意見。
一、切實增強改革的責任感和緊迫感
做好2014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,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,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,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和黨中央、國務院的決策部署,把改革貫徹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,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。要緊緊抓住推動發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難題,從群眾zui期盼的領域改起,從制約經濟社會發展zui突出的問題改起,從社會各界能夠達成共識的環節改起,優先推出對穩增長、調結構、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舉措。
各地區、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,深刻理解其科學內涵和本質要求,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,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,處理好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的關系、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系、全局和局部的關系、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的關系、膽子要大和步子要穩的關系、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,把握好改革的戰略重點、優先順序、主攻方向和推進方式,正確、準確、有序、協調地推進改革,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。
二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
抓好簡政放權的先手棋,進一步完善放管結合的體制機制。今年,要重點取消對投資創業就業影響大、對經濟社會發展制約明顯的行政審批事項,更大限度地向市場放權、給企業松綁,更大程度地讓人民群眾受益。該下放的事項要堅決下放,充分發揮地方政府貼近基層、就近管理和便民服務的優勢。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,取消或簡化前置性審批,充分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,推進投資創業便利化。
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。對面向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原則上予以取消,確屬需要且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事項,要依法履行程序。加快清理各類變相行政審批,該取消的一律取消。
加快建立和完善權力清單制度。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。清單之外的,一律不得實施審批,讓政府部門“法無授權不可為”。加快探索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方式,逐步做到負面清單之外的事項,由市場主體依法自行決定,實現“法無禁止即可為”。在全國實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,落實認繳登記制,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,由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報公示制度,讓市場主體不斷迸發新的活力。
進一步完善宏觀調控體系,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。堅持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、放活和監管同步到位。應當取消的審批事項,要真正放給市場和社會,不能避重就輕、放小留大。已經下放的審批事項,有關部門、地方政府、基層和社會組織要聯動配合,接住管好,切實解決好“中梗阻”和“zui后一公里”問題。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建立橫向到邊、縱向到底的監管網絡和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,嚴厲懲處坑蒙拐騙、假冒偽劣、侵犯知識產權、蓄意污染環境、違背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的行為。建立科學的抽查制度、責任追溯制度、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,重點監控問題企業和違法違規經營者。
三、著力推進財稅金融價格改革
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。要實施全面規范、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,積極推進預決算公開,建設陽光政府,讓人民群眾看明白、能監督。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,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。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,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。
繼續擴大營改增試點范圍,促進服務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。改革完善消費稅制度,抑制高耗能、高污染產品消費,合理引導消費品和服務消費,鼓勵居民基本生活消費。堅持正稅清費,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和房地產稅、環境保護稅立法相關工作。